永铭国际投资移民 永铭国际投资移民
哥斯达黎加投资移民
财富出国移民

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的最后一步是啥?

来源:永鑫移民 作者:www.yongxinsky.com 发布时间:2015-04-15 13:51

  I-829申请,即取消绿卡条件的申请,也叫临时绿卡转正申请,是美国投资移民的最后一步,也最关键的一步。

  法律规定

  投资人在获得两年有效的投资移民绿卡后的一年零九个月,也即两年临时绿卡期满前三个月可以递交I-829申请,请求移除两年有效的绿卡条件,从而获得永久绿卡。由于在这个时间段,投资人的50万美元投资款已经进入实际使用阶段并已经承担了全部商业风险,如果I-829申请不成功,则投资人面临既拿不到美国绿卡,又白白承担投资风险或者遭受投资损失的困境。因此这个节点是整个投资移民周期中风险最大的时点,因而备受广大投资人关注。

  投资人在递交I-829申请的时候需要证明:

  (1)投资人已经实质上投资了50万美元的投资款,承担了真实的投资风险并且在两年条件绿卡期间一直维持着这笔投资;

  (2)该投资已经创造了或者在将来合理的期限内可以创造10个全职的工作机会。

  申请I-829的两个条件:

  1、投资人已经投资并承担风险,而且该投资在两年内一直持续被维持。

  因为I-526申请是书面或者是文件审理,投资人只要实际投入资金(同时证明资金来源合法),提交合格的商业计划书并能证明将来可以合理产生10个就业的,移民局就可以批准投资人的I-526申请。美国移民法因此规定了两年的绿卡条件,用于事后检验投资人的投资是否在依法进行。

  在I-829申请阶段,投资移民人首先必须证明自己已经投入了法律规定的50万美元的投资款,其次还要证明该笔投资是实际承担投资风险的投资,最后还要证明这笔投资在两年内一直都在维持着,也即没有以任何形式被投资人撤回。

  “如果”

  1)投资人的投资款一直没有被实际投入到投资项目中去,投资人的投资实际不需要50万美元;

  2)投资人的投资被约定了“回赎”条款,被投资方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全部或者部分赎回投资人的投资。

  在上述两种情况中,投资人的投资款并没有实际承担全部的投资风险,因此不符合投资移民的条件,I-829申请一定会失败。

  2、投资已经创造或者在将来的合理期间内可以创造10个全职的就业。

  证明I-829申请的最大重点是证明投资带来了10个就业。移民局通常要求证明就业在I-829申请的时候已经产生,这是最有利的。如果没有,那么在投资人两年条件绿卡期满后的1年内就业可以产生的,那么就算是在合理的时间内创造了10个就业,这也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为通过投资移民的最后一关I-829申请,投资移民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承担投资风险并创造规定的就业。目前根据移民局新政策备忘录的规定,I-829申请的难度已经在降低。但随着申请越来越多,I-829的审理周期也越来越长。但是在I-829未获得结果前,申请人还是可以随时出入境美国。

  财富出国移民提醒

  投资人不要去试图规避投资移民法的意图,做成“零风险”的投资移民。实际上无论是自行投资移民还是通过区域中心的投资移民,如果片面强调或者追求“零风险”,由于直接违反投资移民法的规定,实际上最终会导致绿卡目的无法实现,反而招致最大的风险。所以一定要找专业的移民机构咨询、办理。

  财富出国移民专业办理各国投资移民,详情可登录财富出国移民网(http://www.caifuyimin.com),或致电全国免费移民专线:400-700-9928。


文章出自【财富出国移民】,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未经同意转载的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财富出国移民介绍:新投资移民登陆美国的指南
下一篇:今年美国投资移民整体形势会如何呢?
永鑫国际投资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