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方案就是指美国移民法中EB-5这项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申请人所设立的移民类别。此类别自1990年创设以来,对申请人之资格条件在历经二次修法后,如今是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渠道。
此类别的投资门坎一般为100万美元,如果投资目标方案是位于符合国家统计资料中的目标就业区(TEA),则此投资门坎可降为50万美元。外国移民申请人投资100万或50万美元于美国境内的一个企业,并创造10个就业机会,即可取得二年期的有条件绿卡。二年届满前90天,若该项投资行为仍然存在,并且创造了10个就业机会,则投资移民人可申请将条件解除。获得永久绿卡后,在美国5年住满2年半可以申请成为美国公民。
美国投资移民的优势体现在以下方面:
1、无语言、学历、商业背景要求;
2、无移民监;
3、申请周期短,约1年;
4、成功率高、迄今无拒签案例;
5、投资资金有监管法令的保障、投资项目有专家监督管理;
6、无需亲自开展生意;
7、可在美国各处自由定居;
8、可携带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
申请美国投资移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
2、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同时申办
3、申请人不要求任何商业背景、教育程度及英语能力
4、申请人无资产要求,只需证明投资金额为合法所得
美国投资移民的申请流程为:
1、与美国投资移民基金签署投资合伙协议和认购协议,将投资款项汇出,完成投资手续。同时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移民申请获批后,收到移民局寄出文件包,并完成填写。等待美国使馆的通知,前往使馆进行面谈
3、面谈后,美国使馆发给移民签证。拿到签证后需在180天内入境美国,领取有条件绿卡
4、拿到有条件绿卡21个月后,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解除条件限制。获得永久绿
文章出自【财富出国移民】,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未经同意转载的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
财富出国移民专家解析 近期美国投资移民申请的流程
下一篇:
【投资移民】美国移民局2015财政年首次EB-5会议概述